9月11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一行到潜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对该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规定的第七类特赦条件的三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特赦宣告。 特赦工作自启动以来,该局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及省、市有关会议要求,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推动特赦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经过政策宣传、摸排甄别、调查取证、风险评估,特赦审核、特赦公示等程序,做到全面覆盖,一个不漏。严格依照特赦工作法律程序,自觉接受潜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全程监督,保障特赦工作顺利进行。 特赦宣告结束后,该局工作人员分别对特赦人员进行了教育和鼓励,三人均表示一定珍惜机会,重新做人,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作者:佚名 编辑: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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