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召开“同病同保障”研讨会,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负责同志,市立医院、市中医院负责同志和市卫健委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县级医疗机构收治病种与乡镇卫生院诊疗能力范围内的病种面临重叠度过高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促使县级医疗机构将常见病下转,引导参保居民理性就医,实现分级诊疗目标。 与会人员认为,在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中,县域内开展“同病同保障”试点,是有效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政策的重要手段。 会议要求,作为全省37个紧密型医共体推进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常开展“两包三单六贯通八统一”;市立医院、市中医院作为牵头单位,要在前期试点运行的“按病种付费”“临床路径管理”“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等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遴选出县乡两级“同病同保障”病种目录。 会议商定,由市医保局牵头,根据前3年该病种诊疗费用,综合分析、会商确定“同病同保障”试点政策。 (作者:佚名 编辑:施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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