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大举措。 自5月1日起,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社保费降费政策规定,实施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9%降为16%,同时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的现有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4月30日。截止5月底,全市累计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用 151万元,同比4月份下降14.71 %;降低失业保险费用43.16万元,同比4月份下降1.7 %;降低工伤保险费用 30.44万元,同比4月份下降3.8%。 从执行新的降费政策来看,全市的企业参保负担明显减轻。下一步,将强化部门联动,有效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树立企业全员全险种参保意识;以事实劳动关系明确企业依法参保,纵深推进扩面征缴,确保社保降费政策落地见效,企业减负红利显现。 (来源:市人社局 作者:蒋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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