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政府受省政府委托审批第一宗建设用地批复正式下达
8月27日,《关于潜山市2021年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挂潜〔2021〕1号)在审批系统生成,这标志着我市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第一宗建设用地顺利获批。第一宗用地位于梅城镇利民村,面积233.9145亩,该宗建设用地的获批,保障了我市“第一民生工程”——雪湖片区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用地需求。自省政府决定委托用地审批权以来,为了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培训。全市相关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按照新的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完成批前程序、出具相关审查意见,确保了承接用地审批权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提高用地审批质效、加强批后监管,提升委托用地审批能力和土地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快速、规范的土地要素保障和服务。 (撰稿人:张红霞 审稿人:韩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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