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启动文物领域“三项治理(行动)”
12月28日,潜山市文物领域“三个专项治理(行动)”动员会召开。市文旅体局及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市文物保护中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博物馆、局相关科室、各乡镇文广站负责人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代表到会指导。会上解读了《全市文物领域“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打击文物犯罪”、“文物维修工程”》三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并部署工作任务。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三项治理(行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基本要求,切实强化实施保障。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坚持行业指导与属地管理,坚持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把查找问题作为治理的切入点、把问题整改作为治理的着力点、把完善制度机制作为治理的关键点、把工作成效作为治理的落脚点,全面细致梳理,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全市文物安全。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要强化政治监督,拧紧责任链条;要精准稳慎执纪,推动查案治本,以有力举措,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落细落实。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不辱使命、守土尽责,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三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为建设新时代美好潜山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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