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浓 发表于 2019-10-18 18:43

关于启动潜山市Ⅲ级抗旱应急响应和Ⅲ级救灾应急响应的命令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直各局级以上单位:鉴于我市当前旱情严重,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减灾救灾委员会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全市Ⅲ级抗旱应急响应和Ⅲ级救灾应急响应。现要求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抗旱救灾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活动,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实际行动。市、乡镇、村三级要全部行动起来,市领导要根据分工深入联系乡镇督导抗旱救灾工作,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市指挥部各工作组要严格履职尽责,确保抗旱救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迅速行动,全面有力应对。各级各部门要把抗旱救灾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力量做好抗旱、核灾、救灾工作。要强化“拦、蓄、提、引、调”等各项措施,千方百计解决抗旱用水。要严格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对于饮水困难的要“逐户施策、逐户保障”。要认真做好灾情核查工作,全面摸清因旱造成生活困难需救助人员底数和生活现状,分类登记造册。各乡镇对于因旱引发重大灾情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市防指和市减灾委。三、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对受灾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抗大旱、救大灾思想,认真履责,压实责任,扎实做好抗旱救灾各项工作。要对照《潜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潜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应急值守、灾情报告、应急供水、物资调拨、资金筹集、灾民安置等抗旱救灾应急措施,妥善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对于抗旱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潜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潜山市减灾救灾委员会2019年10月18日
(作者:佚名 编辑: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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