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工作组 发表于 2019-6-4 17:10

关于发布《潜山市民文明行为20条》等行为规范的通告

为规范市民文明言行,强化文明习惯养成,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市创建办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潜山市民文明行为20条》等行为规范,经创建办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希望广大市民认真践行《潜山市民文明行为20条》等行为规范,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将文明行为融入日常生活,为建设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潜山市创建省级文明市指挥部办公室2019年6月3日潜山市民公约一、热爱祖国 热爱潜山二、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三、爱岗敬业 创业创新四、崇尚科学 开放包容五、家庭和睦 孝老爱亲六、勤俭节约 扶贫济困七、邻里守望 礼待宾朋八、见义勇为 乐于助人九、尊师重教 文化自信十、遵德守礼 文明出行
潜山市民文明行为20条潜山文明二十条,一言一行事非小。门前三包须做到,不吐不丢环境好;垃圾分类应遵守,宠物粪便自打扫;文明出行要记牢,公共场所不喧闹;不踩不踏爱花草,不损公物一分毫;规范停车记心间, 不闯红灯不抢道;购物自带环保袋,行车居家莫乱抛;公平交易讲诚信,规范经营不占道;尊老爱幼讲礼貌,文明上网不传谣;按需点餐莫浪费,移风易俗新风潮;红白喜事不铺张, 禁放烟花和鞭炮。践行文明二十条,幸福潜山风尚好。
潜山市民行为“十要”一要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二要热爱潜山,建设家乡;三要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四要遵纪守法,维护公德;五要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六要志愿服务,助人为乐;七要移风易俗,健康娱乐;八要讲究卫生,爱护环境;九要勤劳节俭,反对浪费;十要优质服务,文明礼貌。
潜山市民行为“八不”一不乱闯红灯,危害交通秩序;二不乱停车辆,挤占道路交通;三不乱摆摊点,影响市容市貌;四不乱丢垃圾,破坏卫生整洁;五不乱贴乱画,污染视觉空间;六不争座抢位,扰乱公共秩序;七不乱搭乱建,侵占公共资源;八不破坏绿化,损坏绿地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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