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首 发表于 2012-7-11 11:21

你没有权利说感谢

本帖最后由 再回首 于 2012-7-12 17:00 编辑


你没有权利说感谢


醉生梦死 发表于 2012-7-11 11:25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tp:}

梦幻天柱 发表于 2012-7-11 11:37

目标转移,越发有趣了。。。“落款门” ,现在变成了 “感谢门”。。有趣~~

铁马冰河 发表于 2012-7-11 11:47

有理有理。不光是王赟,喜欢让人“被代表”的还另有其人。

梦幻天柱 发表于 2012-7-11 12:02

本帖最后由 梦幻天柱 于 2012-7-11 12:05 编辑

当初发起活动的时候,你们在哪?当初冒雨奔跑发传单,邀请函的时候,你们在哪?当初在广场募捐的时候,你们又在哪?。。。现在你们这几个组织文攻的人在这罗哩八索的。。。。

一横两飘飘 发表于 2012-7-11 12:05

你二,或者不二,真理就在那里,不偏不倚。

我是王赟 发表于 2012-7-11 12:08

呵呵    我要感谢   
我发自内心的感谢
我代表李敏感谢
我代表老彭感谢
。。。。。。

梦幻天柱 发表于 2012-7-11 12:10

本帖最后由 梦幻天柱 于 2012-7-11 12:15 编辑

我也要感谢,我代表我所组织的社会上的那些爱心志愿者们感谢所有支持此次活动的爱心人士!!

再回首 发表于 2012-7-11 12:18

说感谢的权利只能属于李敏及其家人。

铁马冰河 发表于 2012-7-11 12:30

梦幻天柱 发表于 2012-7-11 1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目标转移,越发有趣了。。。“落款门” ,现在变成了 “感谢门”。。有趣~~

你聒噪得太多鸟~~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你没有权利说感谢